处罚决定书号:邯市监处罚〔2022〕09号 当事人:邯郸市城宜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案由:价格违法处罚依据及内容: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二条和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,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,并决定处罚如下:没收226174.67元;2、处以罚69640.40元,上缴国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