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受理渠道
对全市范围内发生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,举报人可以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电话,也可以向属地县(市、区)市场监管局直接举报。
二、立案条件
根据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》和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经核查,符合下列条件的,应当立案:
(一)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市场监管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行为;
(二)依据市场监管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应当给予行政处罚;
(三)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管辖;
(四)在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期限内。
举报人应当提供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具体线索,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